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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全国首家实现民事诉讼案卷电子查阅服务
  发布时间:2005-12-15 16:01:24 打印 字号: | |
  12月14日,我院民事诉讼案卷对外查阅实现电子化,过去的纸质案卷被取而代之为案卷扫描后的电子影像信息。从该天起到我院查阅相关案件卷宗的当事人或律师,只需轻点鼠标或触摸显示屏便可简便、快捷地查阅到所要查阅的卷宗和卷宗中的任何一页内容,并可打印输出,也可在设置范围内,对所查页面进行局部放大。这是该院司法为民的又一举措,也是国内首家提供电子案卷查阅服务的法院。

  自2002年底民事诉讼案卷对外公开查阅以来,该院接待了大量民事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前来查阅。查阅过程中,该院在确保案卷安全同时,积极采用多种形式方便当事人查阅。实际工作过程中,该院发现给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供原始案卷查阅,容易出现案卷被损毁;案卷内容容易被涂改、删减、添加;当事人无法查阅已被相关法官调走的案卷;案卷复印速度慢、效果不理想;一些卷内材料字迹较小等,部分当事人需借助放大镜进行查阅等情况。对此,我院党组在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将诉讼案卷扫描后进行电子化存储,在全院实施电子案卷管理和网上查阅,并专门成立了以张本亭副院长为组长的开发小组。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该院党组决定将电子案卷管理系统首先应用于当事人及代理人查阅卷宗工作。为此,该院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200万元进行电子案卷管理系统的组织开发。经过一年多的方案设计、硬件购置、软件开发、系统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今年6月,该院正式对案卷进行扫描存储。10月,该院对原有档案阅览室进行了改造,购置电脑及相关设备,专门开辟了电子案卷查阅区。

  电子案卷查阅时,当事人只需触摸翻页按钮,便可依次浏览卷宗每一页,也可根据需要快速定位到卷内具体某一页或某一项文件材料。电子案卷可以在同一时间为多人提供查阅,即使案卷已被相关法官调阅,当事人或代理人仍可查阅。当事人或代理人可打印所需文件材料,其输出速度远远高于复印速度,有效解决了复印原始卷宗存在的黑边问题,效果还原也更加真实。从而减少了等待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电子案卷还可以进行局部放大,使案卷内容更加清晰,满足了视力不济查阅人的需求。在系统和案卷信息的安全方面,该院采用局域网方式和外网物理隔离,可有效防止黑客入侵,保证了系统的安全及运行;通过权限设置,隔绝其他案卷,使当事人只能浏览自己查阅案件的正卷,保证案卷信息的安全;查阅人对所浏览的案卷不能做任何涂改、添加或删除的操作,保证了案卷信息的原始、真实、准确和完整。案卷电子查阅服务的推出,不仅为当事人查阅卷宗提供了便利,而且标志着该院诉讼案卷管理已走向电子化管理的轨道。运用电子化管理手段,档案的保管、查阅、借阅、利用及编研等将逐步实现电子化,实现档案管理由纸质向电子、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质的飞跃。针对部分当事人对电脑操作不太了解或熟悉的情况,该院在电子案卷查阅界面设置简单、明了的触摸操作方式同时,专门在电子案卷查阅区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技术指导、解答查阅问题。

  据悉,截止目前,该院2005年的民事诉讼案卷已全部实现电子化。该电子案卷管理系统,还将应用于该院内部的诉讼案卷借阅工作,通过权限设定,每位法官均可在自己的工作电脑上浏览承办过的案件卷宗,并可通过网上借阅流程调阅所需的电子案卷。申请、审批、授权整个过程仅需几十秒,将可大大提高法官及法院的工作效率。案卷的电子化管理,确保了案卷信息的安全,为原始纸质案卷保存提供了有力保证,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化办公。
责任编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