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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6-10 12:06:41 打印 字号: | |
  2015年6月10日上午,我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立案登记制实施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是中央确定的、今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5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开始施行,要求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相关要求,以保障当事人诉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先后推出一系列具体工作举措,推动立案登记制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使群众了解相关情况,更好地维护自身诉讼权益,今天(6月10日),我院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我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发布会上,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路宏利首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他介绍,5月1日至31日,我院适用立案登记制,一审立案窗口累计接待当事人2000余人次,共登记立案237件,同比增长3.2倍。其中,现场登记立案190件,在法定期限内立案47件,针对起诉材料不完备、诉状不规范等情况,向当事人发放《一次性告知书》38份,出具不予立案裁定15件。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院立案窗口工作呈现“四多”特点,且由于辖区特点,行政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同时,立案登记工作中发现部分起诉人存在对立案登记制的理解有误,或诉讼准备不足,造成立案困难等情况。为确保立案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二中院采取了组织全员培训、准确适用法律、强化便民服务、强化立案监督、加强调研力度、防范虚假恶意诉讼等多项工作举措,严格依法立案。在此基础上,他建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精神,起诉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建议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前做好行政诉讼研判及应对准备工作,共同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他指出,我院将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以保障当事人诉权为立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登记立案流程,畅通诉权保障渠道,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最后,我院与会人员就应对虚假恶意诉讼的具体措施、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如何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责任编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