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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穷尽执行措施为百余名集资诈骗受害者追还案款
  发布时间:2017-07-10 12:25:49 打印 字号: | |
  “虽然我仅拿到了12%的案款,但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不畏艰辛的奔波、千方百计穷尽措施执行,我们了解、理解并感谢法院、法官”,今天(7月10日),刚拿到9.5万余元执行款的魏大妈(化名)在北京二中院执行案款发还现场说道。

魏大妈等160余人是一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人。2011年5月至2013年6月间,王文胜等人在北京市东城区某大厦,以北京德泉艺藏文化有限公司为平台,通过电话、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销售邮票、纪念币为名,承诺到期加价回购骗取魏大妈等160余人钱款1300余万元。案发后,只有少部分钱款被追缴。

后二中院经审理,于2015年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文胜等七人一年二个月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万至五十万元罚金,责令七人退赔被害人违法所得等。

案件判决生效后,二中院立即启动立案执行程序,案件执行法官依照刑事判决,先后多次赴山东青岛、烟台等地查找被执行人账户和其他财产,最终查找、扣划178万余元。经再三核查,均未能再查找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同时,该院注重对执行程序的启动、进展、结果等环节及时向当事人公开,案件执行法官积极与被害人进行联络沟通,及时将执行工作开展及财产查找情况向他们进行充分说明,并告知法院仍在进一步查找财产线索,最大限度为他们挽回损失。

案款发还现场,10余名法院执行人员依次向160余名受害人发还了案款,并一一进行安抚解释。领到案款的受害者们均对法院、法官的工作表示理解、支持和配合。

据悉,这是该院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大部署,按照北京市解决执行难目标要求,近期启动“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战”,首次集中案款发还。
责任编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