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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后答疑延伸工作赢得败诉当事人致谢
  发布时间:2017-09-15 16:10:31 打印 字号: | |
  【引子】近日,二中院民五庭王磊法官收到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败诉方张先生一面上书“一心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表示致谢。

案件败诉了怎么可能给法官送锦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件情况】2015年5月26日至2016年3月22日,张先生在服饰公司务工。

后张先生先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至一审法院等方式,请求裁决服饰公司支付2015年5月26日至2016年3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5.5万元。2017年5月10日,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裁决驳回张先生仲裁请求。一审法院作出驳回张先生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判决后,张先生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绝审理认为,张先生主张服饰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但根据服饰公司提供的离职审批表,其中行政财务部一栏载明“公司留存聘用合同已交于本人”,离职人员签名处有张先生本人签字确认。在区仲裁案件中,张先生亦对离职审批表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一审法院据此认定张先生本人持有劳动合同,并驳回其诉请,并无不当。张先生上诉坚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事实依据不足,不予支持。据此,终审驳回张先生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

【判后延伸】终审判决作出后,张先生情绪十分激动,言语过激。对此,王法官耐心细致地跟张先生讲事实讲法律,在交谈过程中,了解到服饰公司有几个月的社会保险没给张先生缴纳,服饰公司还起诉要求张先生返还已经返还的5000元借款,心中愤愤不平。

了解情况后,王法官一面安抚张先生的情绪,一面跟服饰公司进行沟通,经过多次悉心做工作,服饰公司最终同意给张先生补缴社会保险,并表示不再向张先生追讨5000元欠款。

王法官的判后释疑及延伸工作不仅使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实质救济,而且也让双方的争议得到了彻底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