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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春节前后跳槽引发的奖金纠纷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8-01-30 14:33:13 打印 字号: | |
  今天(2018年1月30日)上午,我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近年来审理的劳动者春节前后跳槽引发的奖金纠纷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民五庭庭长助理窦江涛,法官张玉贤、卜晓飞,法官助理马卫丰参加了通报会,通报会由研究室负责人、新闻办主任高志海主持。人民法院报、北京电视台、首都政法综治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采访。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通报会进行了同步直播,我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对新闻通报会内容进行了同步发布。

临近春节,年终奖已成为劳动者最为关心的话题之一。实践中,年终奖发放往往会成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争议的“导火索”。我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因年终奖等各类奖金发放引发的纠纷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用工法律风险,我院对劳动者春节前后跳槽引发的奖金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门调研,并召开新闻通报会进行通报提示。

通报会上,庭长助理窦江涛对近年来审理因年终奖等各类奖金发放引发的纠纷案件情况进行了介绍。他介绍,近三年来,我共审结涉年终奖纠纷案件179件,其中2015年审结18件,2016年审结60件,2017年审结101件,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案件的争议点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是否发放年终奖,劳动者是否达到绩效考核标准,劳动者在年终奖发放时已离职,是否失去享受年终奖资格三类。从审判实践看,此类案件特点主要有奖金名目繁多,性质界定困难;争议类型多样,纠纷化解难度大;80、90后劳动者诉讼占比较大,更加追求公平;附带诉讼较多,劳动者胜诉率较低。纠纷发生原因主要有对奖金发放认识存在误区,奖金发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部分用人单位奖金发放随意性较大,用人单位绩效考核程序存在一定瑕疵等。在此基础上,他建议劳动者尽可能将相关待遇约定落实在纸面上,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合理规划,莫盲目跳槽;建议用人单位明确约定相关待遇,减少争议发生,加强沟通,提高奖金制度的可接受性,奖金设置和发放更加注重公平、合理。

通报会最后,与会人员还就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为由,拒绝向年前离职劳动者发放年终奖例,法院是否支持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