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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不动产交易安全,二中院法院法官对不动产纠纷解决作出提示
  发布时间:2018-10-11 12:37:54 打印 字号: | |
  今天(2018年10月11日)上午,我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近年审理涉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我院行政庭副庭长徐宁,法官王琪、李丹,法官助理郭子枫参加了通报会,通报会由我院研究室负责人、新闻办主任高志海主持。中央广播电台、中国法院网、北京青年报、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采访。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通报会进行了同步直播,我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对新闻通报会内容进行了同步发布。

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行政行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不动产登记类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于今天召开通报会通报相关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

通报会上,行政庭副庭长徐宁对近年来审理涉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情况进行了介绍。他介绍,2013年至2017年,二中院共审理不动产登记类案件211件。其中,一审2件,二审208件,再审1件。案件产生原因主要缘于当事人节约成本选择房屋权属登记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动产登记时所依据的基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登记机关难以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做深入调查部分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他建议广大群众诉前应全面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审慎履行不动产登记职责。

通报会最后,参加通报会的法官还就行政案件中是否提出司法建议、公证对不动产登记的作用、一并审理民事诉讼费缴纳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