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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法官建议老年人旅游量力而行合理规划行程
  发布时间:2018-10-16 13:02:47 打印 字号: | |
  今天(2018年10月16日)上午,我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近年审理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我院民六副庭长刘洋,法官张鹏、郭文彤,法官助理李靖元参加了通报会,通报会由我院研究室负责人、新闻办主任高志海主持。中央广播电台、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对通报会进行了采访。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通报会进行了同步直播,我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对新闻通报会内容进行了同步发布。

近年来,随着休闲消费不断升级,旅游越来越成为人们休闲消费的首选,因而旅游引发的人身伤害情况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中老年人。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北京二中院对近五年来审结的因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于今天召开通报会通报相关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通报会上,民六副庭长刘洋对我院审理的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案件情况进行了介绍。她介绍,2014年至2018年,二中院审理老年人旅游人身损害案件共27件。其中,主要集中在侵权责任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群众性活动组织者责任纠纷三个案由。案件产生原因主要缘于老年人单独活动,缺少陪伴。旅行成本品质低,存有隐患;带队导游责任心不强,照顾不周;景区管理存在漏洞,发生危险;老年人隐瞒实情,埋下隐患。她建老年人旅游量力而行,合理规划行程。选择信誉和服务好的旅行社,签订好旅行合同。要有证据意识,以防有备无患。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要规范管理,增强服务意识。

通报会最后,参加通报会的法官还就老年人旅游中突然死亡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层层转包涉及的风险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