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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行动篇·系列七十一:北京二中院“云庭”当庭宣判一起四亿标的大案
作者:付天缘  发布时间:2020-04-27 08:44: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北京二中院利用“云庭”当庭宣判一起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案件,及时保护原告金融机构近4亿元债权,有序推进4家被告企业破产重整进程。

该案是一起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某资产管理公司起诉4家房地产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某夫妇,要求偿还重组债务本金、补偿金、违约金共4亿余元,并要求行使担保权利。

因王某夫妇下落不明,第一次开庭传票只能以公告方式送达,但4家房地产企业在庭审时,突然告知法庭其已向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3家企业的申请刚获受理,1家企业的重整申请仍处于审查阶段。为防止诉讼拖延,主审法官孙兆晖与外地法院破产审查法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审查进程。

2月24日,第4家被告企业的重整申请被外地法院受理。正值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期,为保障原告金融债权尽快实现,促进被告企业的重整工作稳步开展,法官决定采用在线庭审方式进行开庭。一方面,主审法官多次向被告企业的管理人释明案件顺利审结对企业重整的意义,管理人表示同意线上庭审,不再申请中止诉讼,协助法院做通被告王某夫妇的工作。曾经“下落不明”的王某夫妇最终也向法院提交应诉材料,同意线上庭审。另一方面,法官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核对债务本金、补偿金和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和数额,交换双方有关抵押权的书面意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本案“云庭”如期进行,双方当事人分别在合肥和北京参加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紧扣争议焦点,高效核对双方有关事实和法律的主张、理由,各项程序有条不紊。经过不到1小时的庭审,案件基本事实逐一查清,法律问题全部厘清。

合议庭决定当庭宣判,判决全部确认某资产管理公司主张的债务本金3亿元,部分确认补偿金,并确认其依约享有的各项担保权利。

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一审判决,感谢法院在疫情期间高效在线庭审,为金融债权实现和企业重整赢得宝贵时间。当事人某资产管理公司还专门寄来信函,称赞法院疫情期间审判不中断、标准不降低,及时维护企业权益,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