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0批指导性案例,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王国才法官组成合议庭二审终审并编写的“北京隆昌伟业贸易有限公司诉北京城建重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获评最高人民法院第166号指导案例。
该案主要涉及诉讼中和解协议的违约金调整问题,通过裁判明确了“当事人双方就债务清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及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依约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了保全措施后,另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履行和解协议,并在和解协议违约金诉讼中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裁判规则。该案的裁判结果向社会传递了公司企业等主体应恪守诚信的鲜明价值导向,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同时也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案确定为指导性案例,将为全国法院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和指引。
此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例工作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本案也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编写的案件第四次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为契机,结合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案例资源整合,继续落实好案例甄别、培育、编写、报送等工作机制,切实将丰富的审判资源转化为案例工作优势,为加强案例法治宣传、服务司法实践、繁荣案例法学研究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