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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二中院优秀裁判文书背后的TA们
  发布时间:2022-02-08 17:10:29 打印 字号: | |

2021年,市高级法院组织开展了“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活动”,在全市各级法院选报的158篇裁判文书中,评选出100篇优秀文书。我院推荐的9篇文书全部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5篇,优秀奖2篇,因组织工作突出,我院也荣获组织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优秀文书背后的TA们吧!

一等奖 1篇

石某某等人涉黑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0)京02刑初4号


承办人:吴炎冰

获奖感言

裁判文书是法院和法官的名片,是整个诉讼活动的载体,承载着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释法说理、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是合议庭裁判思路的集中展现,同时担负着公平正义宣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的作用。刑事裁判文书还事关当事人的生命和自由,裁判结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是一份刑事裁判文书的最低要求。本案系北京市涉及违法犯罪事实最多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庞杂、诉争意见繁多。我本着认定事实清楚、定案证据确实充分、释法说理透彻、语法规范、文字精炼的目标原则,精心制作裁判文书,大到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论证说理,小到语法、标点符号、个别文字表述,无不经过数次讨论研究、反复推敲,力求精益求精,最终形成20余万字的一审判决书。

二等奖 1篇

某控股有限公司与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京02民撤3号


承办人:李雪

获奖感言

裁判文书是审判过程的集中体现,展示了法官运用自己专业和智慧进行的法律推导过程及价值判断,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是法官最好的名片。本案在审理时,程序和实体上均存在司法理论及实践中的难点。在程序上,当事人可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适用范围宜宽还是宜严,实践中争议较大,本判决做出了在实体存在问题的情况下,标准易宽的判断。在实体上,恶意串通成立的主观及客观判断标准一直是审判中的难点。本判决从证据规则入手,在大量案件细节调查的基础上,从四个大点十个小点进行了层层递进的论述,最终得出结论。因本案事实发生在2008年,且存在当事人死亡,知情人不愿作证等情形,案件事实极难查清。为还原事实,我调取了4起相关案件的全部卷宗,逐一翻阅,查找到笔录中的多处细节,在判决书中进行了详细阐述,成为推出结论的关键证据。所以说一篇优秀的裁判文书,要兼具规范性、逻辑性、严谨性,用心写作,自有收获。

三等奖 5篇

1.刘某某与穆某某、安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上诉案

案号: (2020)京02民终9905号


承办人:周梦峰

获奖感言

本案系发回重审后上诉案件,在法律适用上涉及房屋连环买卖、虚假意思表示、恶意串通认定标准、抵押权善意取得等新类型法律问题,在社会效果上涉高龄老人唯一住房保障、行政机关不动产异议登记效力等社会关注问题。纠纷争议较大、案件特点明显。

在审查房屋连环买卖合同效力时,我着重对案件交易过程磋商、签约、交付等细节进行审查,对行为人主观情节进行严格判断,以达到民诉法规定的证明标准。在认定行为人主观恶意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借鉴刑法间接故意的基本理论。换言之,在缔约人已经知晓合同存在损害他人合法权利,尤其是损害他人基本生存权利的情况下仍签订合同,主观上属明知而放任损害结果发生的态度。此种为追求自身利益而置他人基本生存权利于不顾的主观态度,应在法律上作出否定性评价。

而合同无效后,相对人可以依据物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取得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但应以符合善意取得要件为前提。在房屋已存在不动产异议登记的情况下,相对人继续进行交易的,应风险自担,不应认定其为善意。

2.王某某、肖某申请某公安局刑事赔偿一案的国家赔偿决定书

案号: (2020)京02委赔26号


承办人:钱佳

获奖感言

撰写裁判文书是一名法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技能。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是凭空产生的,它需要有扎实全面的审理工作作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做到清晰归纳罗列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事实。说理部分是一份裁判文书的精髓,国家赔偿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加之法条精简,因此更加考验法官的说理能力,要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准确提炼出争议焦点,根据自己对法律条文、立法精神的充分理解,有理有据阐明处理意见,力求让人读懂,使人信服。

此案系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其直系亲属作为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由于双方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争议较大,故我在审理本案时,采用了质证程序进行审理,裁判文书亦在此基础上,严格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则对证据进行认定,在此基础上查明案件相关事实。该文书的说理部分,准确归纳了羁押期间被羁押人死亡案件的审查重点,提出了将监管行为与医疗行为区分对待,不应全部纳入国家赔偿实体审查范围的意见,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张某等与温某等人格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0)京02民终7645号


承办人:刘慧慧

获奖感言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基本人格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我在审理本案时,对于自然人在生命弥留之际,如何更好的保护个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尤其是在可能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是否允许其事先将对医疗措施的选择和决定权授予特定的近亲属代为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虽然立法未有明确规定,但参照民法典关于意定监护制度以及知情告知义务的立法设计,肯定自然人作出特定授权的权利,无疑更符合全面保护自然人人格尊严,尤其是生命尊严的立法导向。从伦理角度而言,父母根据日常经验法则对亲情亲疏作出判断,从而选择对其自身生命健康最为关切者,具有伦理上的亲缘信任和现实考虑,其他子女应当予以尊重,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家庭和谐的倡导。

4.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 (2020)京02行终1352号


承办人:励小康

获奖感言

裁判文书是司法裁判的“最终产品”,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是否恰当、充分、透彻,直接关系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作为一名行政审判的法官,我认为在判决书中应讲求繁简得当,丰富修辞论证,提升司法裁判的法律认同、社会认同和情理认同,同时应起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本案是北京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以《大气污染防治法》查办的案件之一,社会影响较大。我从本案的焦点问题着手,抽丝剥茧,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述了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而《大气污染防治法》则彰显了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排放不达标汽车的销售方,应对其销售污染物超标汽车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定车型已被纳入环保车型目录的,不免除日常环保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责任而受到行政处罚。

5.北京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基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某某保证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号:(2020)京02民终3270号


承办人:孙兆晖

获奖感言

本案涉及复杂商事交易结构中担保范围的判断问题,具有典型性。我和合议庭其他成员确定的审判思路是平等平衡保护各方主体,既实现个案定分止争,又发挥裁判指引功能。首先,针对担保人与主合同当事人确认的主债权范围不一致的问题,合议庭正确运用意思表示解释方法,结合担保从属性原则和主合同变更时的担保责任确定规则,精准确定担保范围,依法平衡保护担保人与债权人的权益。其次,针对作为民企的担保人与作为国企的债权人之间关于担保范围的争议,二审判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秀奖 2篇

1.李某某受贿案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京02刑初45号


承办人:常燕

获奖感言

裁判文书是法官在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实体和程序问题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结论,不但具有定分止争、释法明理的个案裁判功能,还应具有司法过程公开、司法理念宣扬、法律权威树立、法律信仰培植的社会宣传功能。刑事裁判由于涉及到当事人的生命权和自由权,人民群众对于刑事诉讼的公开性、刑事审判的合法性、刑事裁决的合理性则有着更高的期待和要求。本案系一起受贿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在审理过程中涉及到了诸多程序问题,基本涵盖了刑事诉讼中可能涉及到的所有问题。我在撰写文书时抓住这一特点,将庭审全过程在裁判文书中均予以体现,将庭审实质化落实在裁判文书中,将释法说理渗透在每个环节里,公开了审理过程,明示了审理思路,回答了定罪依据,宣扬了价值理念,呈现了“因何判、如何判、为何判”全过程,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周某某与北京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0)京02民终2398号


承办人:何江恒

获奖感言

互联网时代涉案营销方式具有普遍性,服务提供方往往在合同订立之前大力宣传自身服务能力,引导对方与之缔约,但书面合同中对于服务的具体标准可能约定得不是很明确,易引发纠纷。我在审理本案时,一方面注重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通过对这类营销方式进行规制,引导服务企业规范运营。


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让二中院法官能够在裁判文书创作中清晰地释法析理,让法律在裁判文书中变得鲜活和更富生命力。

新年新起点,二中院全体法官已整装待发,将在新的一年里辛勤耕耘、扎实工作,争取创造出更多高水平的优秀裁判文书。


 
责任编辑:北京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