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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系列一:话说庭审
  发布时间:2020-05-26 14:07:30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那么,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是如何进行初次审判的呢?

今天(5月26日),北京二中院未审庭的小姐姐(法官助理)赵桐,将结合一场东城区景泰小学同学们完成的模拟法庭给大家介绍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此类案件的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最后陈述和宣判。

庭审准备阶段。书记员在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就座后宣读法庭纪律,之后审判人员入庭就座。

法庭席位设置。在法庭正中间国徽正下方的是审判台,审判长坐在审判席的正中主持庭审,其他审判组织成员分别坐在审判长的两边。本案的审判组织由三名法官组成。三名法官开庭时身着法袍,平等参与案件审理,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书记员席位于审判台前方,书记员坐在这个席位上主要承担法庭审理经过的记录工作。

审判台左侧是公诉台,坐在公诉席的是公诉人,由检察官担任。主要职责是进一步阐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等意见,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

部分案件需要被害人出庭的,被害人席位于公诉席靠近旁听区一侧,即公诉席的右侧。

审判台右侧是辩护台,坐在辩护席的是辩护人,一般由律师担任,辩护人可以是被告人自行委托或法院为其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证据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本案被告人不满18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在审判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一般为被告人的父母,本案到庭的是被告人的母亲。

法定代理人坐席位于辩护席靠近旁听区一侧,即辩护席的左侧。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行使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席居中位于审判台正对面,正对审判人员的方向。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陈述案件事实,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对当庭出示的证据发表意见等权利。

以上的法庭席位设置体现了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的诉讼理念和原则。

庭审正式开始。庭审准备工作完成后,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被告人到庭后,审判长逐一核对被告人身份、前科劣迹、是否收到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副本等情况,并宣布案件来源。核实完毕后,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参与人的名单,告知各方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

不公开审理。为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审判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本案的被告人在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故审判长宣布本案不公开审理。】

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主要调查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目的在于通过讯问被告人和审查、核实证据材料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

【法庭调查一般流程。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陈述;3.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也可对被告人进行讯问;4.控辩双方向法庭出示证据,并对证据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是案件审判的必经程序。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可以就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进行辩论。法庭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在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后,未成年被告人可自行辩护,其法定代理人可发表补充意见。接着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最后控辩双方可以互相辩论。

法庭教育阶段。此阶段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审判的特色阶段。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审判人员均可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为此通常会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中引入法庭教育环节,法庭教育可以围绕对被指控行为触犯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行为给被告人自己、家庭带来的伤害,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等方面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被告人认清行为危害,积极改过自新。

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可以就对案件的认识等进行总结发言,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后,继续开庭当庭宣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议庭应当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并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后,依法作出判决。合议庭评议的过程和内容属于审判秘密,不予公开。

【当庭宣判后的退庭流程。当庭宣判后审判长宣布闭庭、敲击法槌→被告人被法警带出法庭→审判人员退庭→公诉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退庭。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会当庭宣判,如果是择期宣判的案件,在被告人做完最后陈述、法定代理人进行补充陈述后,审判长就会宣布休庭,当天的庭审即告结束。】

小姐姐特别提示:本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系因未成年被告人与同学争抢玩具,双方发生冲突时以暴力解决而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故意伤害案件,事情起因很简单,但因不理智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值得深思。

在遇到同类事件时应当如何妥善处理呢?小姐姐给大家几点建议:

一是学会与同学和睦相处,发生矛盾时,矛盾双方要学会控制情绪,理智处理矛盾,不因一时冲动而采用武力手段,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

二是学会换位思考,以宽容之心待人,冷静分析各方问题,切勿意气用事。

三是学会与老师、家长沟通,自己解决不了的矛盾,不要采取私力救济,遇事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通过正确途径解决,寻求有效帮助。

供稿人:赵桐、陈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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