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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0-05-29 13:42:48 打印 字号: | |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互联网已经融入到生活各方面,未成年人作为新生代接触互联网日益频繁,未成年人网民规模逐年扩大。根据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未成年人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对于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网络不仅仅意味着获取信息、沟通交流、游戏娱乐,它也存在各类潜在的风险。今天(5月29日),来自北京二中院未审庭的小哥哥——法官助理祁欢,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和该院审理的部分典型案例,围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风险,向各位同学和家长作出提示:

第一,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告人通过QQ聊天结识了13岁的被害人,并获知其家庭住址、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以此作为威胁,三次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同学们要充分认识到社交网络的潜在危险,保护好个人信息,对于隐私照片、家庭住址、就读学校、电话号码、父母身份等个人资料要注意保密,不要留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家长亦应经常关注孩子的上网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报警、留存证据。

第二,不要轻易“见网友”。在一起强奸案中,被告人通过QQ联系其互联网上认识的被害人(13岁),并将其约到旅社,随后伙同同案被告人对其进行了多人轮奸。虽然被告人最终被判处刑罚,但对被害人的伤害已无法挽回。同学们应牢记,不要单独与网友线下见面,网络的虚拟性让人根本无法分辨聊天对象是“阳光帅哥”还是“犯罪分子”,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一旦发生危险将可能是一生的痛苦。家庭和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尤其要提高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提高警惕,注意防骗。在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发布传授所谓黑客技术、游戏外挂的虚假信息,骗取10岁被害人打款13万余元。在另一起诈骗案中,被告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的二手手机出售信息,收钱后不发货,骗取两名未成年被害人钱款共计4900元。同学们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应提高警觉,不要进行高额消费,避免上当受骗,更不要进行所谓黑客行为、游戏外挂等违规操作,不给游走在这些灰色地带的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家长们亦要履行监管职责,及时了解未成年子女用网安全未成年子女可能接触到的大额财物要严加管理,避免网络诈骗。

第四,涉“性”问题,勇敢说不。在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中,被告人为满足不良心理需求,通过QQ添加多名不满14周岁幼女为好友,并冒充生理老师以视频教学的名义诱骗幼女与其视频裸聊。同学们要认识到,犯罪分子会利用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识别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比较低的特点实施侵害行为。任何陌生人在网上谈到性的话题时,无论是以什么理由或借口,一定要及时拒绝,切勿掉入犯罪分子的陷阱。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知识和性侵害防卫教育,避免发生危险。

第五,勿独自搭乘网约车。在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中,被告人通过滴滴软件平台接单,将独自一人坐车的被害人(9岁)由某公交车站附近送往某小区,途中对被害人强行进行猥亵。同学们和家长要认识到网约车的潜在危险,家长在无法亲自陪伴时应尽量为未成年人选择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要让年幼的孩子单独乘坐网约车。网约车平台及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构建安全防护网,保障乘车安全。

第六,切勿沾染毒品。在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被告人作为16岁的在校学生,结识社会闲散人员,帮助其在学校寻找潜在的毒品买家,并通过QQ练习商定毒品交易地点、价格、数量,先后三次进行毒品交易。同学们切记要正确交友,避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更不能为一点蝇头小利走上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道路。毒品犯罪一向是国家重点打击对象,随着时代的发展,善于“自我包装”的新型毒品和网络毒品犯罪呈现增长趋势。同学们要提高警觉,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拒绝任何形式毒品,学会识别各种伪装下的毒品,避免误入歧途、坠入深渊。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及时了解子女生活、学习、交友情况,帮助子女禁绝接触毒品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