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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3 10:0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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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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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有27个部门机构,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7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六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办、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审判综合和职能部门,包括政治部(下设组宣处、干部处、教培处等部门)、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法警支队、后勤服务中心等10个单位。

2.主要职能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处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502人,实际455;事业编制38人,实际2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3797.47万元,比上年32500.49万元增加1296.98万元,增长3.9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018.51元,比上年30475.14万元增加2543.37万元,增长8.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11.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207.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3%。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607.70万元,比上年28613.74万元增加1993.96万元,增长6.97%,其中:基本支出24761.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90%;项目支出5845.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1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820.09万元,比上年31704.59万元增加1115.50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及人员职级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调整等因素导致的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03.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25708.2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01%; 教育支出17.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3.05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3%。城乡社区支出2100.00万元 ,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类)2019年度决算支出25712.79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25177.22万元增加535.56万元,增长2.13%。其中:

“法院”(款)2019年度决算支出25712.79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25177.22万元增加535.56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 年初预算不包括年中拨付“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当年支出计入决算(2100.00万元)导致当年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2.“ 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支出17.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36.48万元减少18.94万元,下降51.9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 2019年度决算支出17.5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36.48万元减少18.94万元,下降51.92%。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市政府有关“八项规定”要求,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工作机制,严格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支出1484.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1844.88万元减少360.55万元,下降19.5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支出1484.3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1788.88万元减少304.55 万元,下降17.02%。主要原因: 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计算比例下调,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抚恤”(款)2019年度决算支出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56.00万元减少56.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2019年度年初预算根据往年发生“抚恤”支出需求进行测算,本年度内无人员病故情况发生。

 4.“卫生健康支出”(类) 2019年度决算支出1293.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1321.83万元减少 28.78万元,减少2.1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支出1293.0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1321.83万元减少 28.78万元,减少2.18%。主要原因: 2019年该款预算编制合理,较好完成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支出2100.00 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0万元增加了2100.00 万元,主要原因: 该款根据项目建设合同进度于2019年10月拨付,在“本年收入合计”中填列,不在“年初预算数”中填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4761.9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8.97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66.87万元减少147.9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8.0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减少10.98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及北京市有关“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规模,压缩接待标准,减少招待费开支。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内司法交流活动,大要案件审理期间外部相关人员的保障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9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513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10.9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47.87万元减少136.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2.75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数12.75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为保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需求,保证有关涉案人员、干警在途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更新。2019年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98.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35.13万元减少136.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在保证执法执勤车辆正常运行维修保养的基础上,严格经费管理;二是2017年更新部分公务用车后,车况较好,维护维修费用较少;三是公车用油有部分卡内节余,2019年新增公车燃料支出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3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4.9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3.2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9.68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356.83万元,比上年3422.58万元减少65.75 万元,减少原因:进一步加强及细化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管理,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厉行节约,严格机关运行经费使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6.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9.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76台,1623.86万元,其中,在统计时点(2019年12月31日)一台车辆已完成报废处置,相关手续处于履行过程中,实际在用车辆75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无此项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628.23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法院”经费:为保障法院司法审判工作运行, 用于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支出,审判业务用房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支出,以及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运行管理支出等,包括办案费、场地租赁费、劳务费、司法邮寄费、法律宣传费、诉讼服务、专用的设备购置和维修、审判业务用房和人民法庭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审判执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项目2个,占部门年初预算项目总数的11.76%,涉及金额2260.94万元。其中,普通程序评审项目1个,简易程序评审项目1个,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法院业务费项目是根据财政部及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财行[2001]276号文件中《人民法院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要求,主要用于法院办案费、法院司法辅助及陪审人员劳务费、司法专邮通讯费、干警服装费、国家赔偿费、诉讼文书布告公告及印刷费、审判执行专业会议费、法官培训费、法制宣传费、协助办案费、审判法庭维修费等。以及法院办案差旅费、诉讼文书布告公告及表册材料印刷费、司法勘验鉴定费、审判场地租赁费、押解执行费等项目。业务装备费项目主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要,实施业务装备配置和更新,实现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体系化,用于为保障和支撑审判执行业务开展所需的各类装备购置、司法警察执法所需装备购置及其他业务装备购置等。其中,法院办案业务费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2325.50万元,实际支出1947.56万元,预算执行率83.75 %。业务装备费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650.00万元,因年中购置计划安排调整,实际支出313.38万元,预算执行率48.21 %。

(二)评价结论

法院办案业务费项目采用普通程序评审绩效级别评定为“良”,业务装备费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评审绩效级别评定为“合格”。

(三)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存在支出率不高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细化项目经费绩效动态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四)建议

1. 进一步提升项目档案详实度,个别部分有待进一步充实。

2.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执行的过程管控和执行力度。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32

实施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650.00

313.38

20

48.21%

8

根据指标执行率计算,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650.00

313.38


48.21%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购置更新办公用设备、执法用设备、安全、信息网络设备、装备等,保障案件高效审判、执行,保障法院正常开庭、办公和安全环境,保障法院正常运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值

分值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原因分析

机构运行保障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100件

10

8

根据指标是否达标,分为四档,完成满分(100%-90%),较好完成(90%-80%)完成(80%-60%),未完成(60%-0%)

因年中购置计划安排调整,预算执行及项目完成率偏低。

质量指标1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比例≧70%

10

8

质量指标2

装备验收合格率≧99%

10

9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95%

10

8

效益指标

装备用于保障案件审判执行的庭室装备更新建设、信息网络装备购置、执法、执勤、安保装备购置购置的比例≧90%

10

9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控制在650万元以内

15

9

满意度指标

对办案过程所需设备的满意度≧85%

15

12

总分:

71分


 

 

 

 

 

 

 

 

 

 

 
责任编辑: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