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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倾心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1-08-19 16:55: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二中院未审庭副庭长刘洋收到一份特殊的快递——一面鲜红的锦旗,当事人赞扬法官“人民好法官 倾心为人民”。

该案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李某与张某原系夫妻,生育一子小李,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李由张某抚养,李某给付抚养费等。2020年4月,张某未告知李某,带儿子小李搬到其新工作地南方某城市生活,并转学到当地。李某知情后,认为自己的探望受限,且对孩子生活状况不满,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变更儿子小李由其抚养,并由张某依法给付抚养费等。

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存在张某再婚等情况,遂判决变更小李由李某抚养,并由张某给付抚养费。张某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审期间,承办法官刘洋仔细阅卷后发现,该案中孩子异地抚养问题是抚养案件实践中的新难题,如何破解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变更抚养的法定条件在该案是否适用、探望权与亲情交流等如何保障也是实践中的新问题。经合议庭庭前评议,刘洋法官制定了工作方案,鉴于一方当事人在外地,小李又刚做完手术,故专门组织了线上庭审。

庭后,刘洋法官开启云法庭与未成年人进行单独视频连线,听取了小李本人的意见。经仔细询问,充分了解了小李关于抚养的意愿和目前生活环境及感受。小李表示,自己生活很好,并愿随父亲生活。刘洋法官结合小李的真实意愿,多次通过电话分别与李某、张某联系,耐心调解,讲解法律规定,劝导当事人以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为第一考量,尊重孩子意愿,理性处理矛盾,为小李营造良好健康成长环境。同时,刘洋法官还创新地提出共同抚养等帮助解决问题的调解建议。

多番调解过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小李由双方共同抚养,该案中圆满解决了异地抚养的新难题。在视频及电话里双方均对合议庭法官表示由衷敬佩与感谢。刘洋法官在调解书后附上了一份法官寄语,提示双方作为父母要守信践诺,让孩子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北京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