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中院执行一庭赵立新法官团队收到某案件申请人送来的锦旗,称赞赵法官执行团队“急当事人之所急 想当事人之所想 工作高效务实 是首都法官之楷模”。
该案系一起行为执行案件,执行依据是某法院民事调解书,调解的具体内容是“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在2021年6月10日前办理争议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申请人到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承办法官赵立新仔细阅卷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希望能够协商解决该案纠纷,但被执行人一直避而不见。鉴此,赵法官和法官助理及时赶到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房产过户协执手续。经查询该房产产权登记信息,发现该财产存在另案的司法查封,暂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赵法官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该查封具体情况,并就查封事宜与申请人及时说明。在全部情况掌握清楚后,赵法官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就协助执行手续具体内容、相关法律规定等内容进行了沟通。最终,顺利将房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该案得以迅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