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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接转执行案件财产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15:32:13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查询工作,我院执行局增设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负责登记移转我院已立案受理的执行案件中的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可通过向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或接转中心提交书面材料、邮寄、拨打专线电话等方式提交财产线索。

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专线电话:刁兆龙010-87553291、杨梓010-87553292(工作日9:00-11:30,13:30-17:30接听)

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10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邮编:100078。

财产线索应明确财产的所有权人、财产类型、所在地址、登记机关等详细信息以及财产所有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例:不动产应明确所有权人及详细门牌号或不动产权证号以及财产所有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北京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