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笔试成绩已经公布,将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至1月13日,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考生应在2022年1月13日下午6点前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8892797@163.com,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参加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成绩通知书;
(3)身份证电子版照片;
(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电子版照片(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司法部(局)出具的成绩合格证);
(5)学生证电子版照片;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照片(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就业协议书电子版照片(三方协议);
(7)个人简历;
(8)学信网学籍学历状态查询相关材料;
(9)《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一,需考生签字后提交)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电子版照片(如所获奖励不在上述奖项之中,考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所获奖励具有上述奖励同等效力的证明)。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卡)电子版照片。
2.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电子版照片。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和面向残疾人职位考生,除按所报考职位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外,还需提供参军入伍经历证明和职位要求残疾种类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版照片。
二、注意事项
1.对于资格复审时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的,考生在附件一第二条中写明原因和不能提供材料名称,在面试或体检、考察之前提供;
2.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照片图像应清晰可鉴,照片文件名与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3.考生如放弃参加我院资格复审,应按要求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见附件二),并及时提交至邮箱。
由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我院将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通知并按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10-87552180。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