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如何将核心价值观之“魂”融入裁判文书之“体”,实现“魂体相容”,将价值观柔性指引与法律刚性规范“刚柔相济”,让法律驾驭、融合更多资源,推动形式正义转向实质正义,实现“润物细无声”式的高质量社会治理,是摆在每位法官面前的问题。
修辞学是一门研究“说服”的根本规律的学科,它不仅仅是一门说服技艺,同时也是追求真理和正义、引领人心向善的艺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要命题中的“感受”二字就充分揭示了“说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属于“说理”的一种类型,如果把法律的运用当成修辞说服的过程,司法活动将变得更加易于理解,法治意识形态也更易发挥作用。
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之修辞学实证研究(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