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请点击下载)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有26个部门机构,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6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六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审判监督庭、申诉审查庭;审判综合和职能部门,包括政治部(下设组宣处、干部处、综合处等部门)、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研究室、督查室、法警支队、综合事务中心等10个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编制502人,实际476人;事业编制38人,实际26人;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241人。
离退休人员19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0782.61万元,比上年减少2434.90万元,下降7.3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373.79万元,比上年减少2232.06万元,下降6.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73.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119.82万元,比上年减少2521.24万元,下降7.97%,其中:基本支出25843.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75%;项目支出3275.9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497.41万元,比上年减少2232.52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办案量减少,同时坚持过紧日子压缩支出。导致本年支出规模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13.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公共安全支出25677.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20%;教育支出4.9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67%;卫生健康支出1657.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123.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3.62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度决算123.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23.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合同进度,2021年支付基建项目尾款,该经费不在年初预算批复指标内,不列入年初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2021年度决算25677.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44.85万元,下降5.33%。其中:
“法院”2021年度决算25677.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44.85万元,下降5.33%。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持续压减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二是持续疫情,导致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3、“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4.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7.92万元,下降85.04%。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据算4.9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7.92万元,下降85.04%。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持续疫情导致本年度培训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1649.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4.94万元,下降8.0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1649.7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4.94万元,下降8.08%。主要原因:人员退休、调入金融法院造成了人员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1657.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49.26万元,下降21.3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1657.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49.26万元,下降21.32%。主要原因:人员退休、调入金融法院造成了人员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843.9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3.6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98.43万元减少164.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43万元减少18.43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本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3.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146.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1年未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3.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万元减少146.36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减少公务外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3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5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7.6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5.13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5843.92万元,比上年增加328.21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录用、人员职级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调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48.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75台,1603.4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343.9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是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请点击下载)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