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市级公务员遴选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22年11月19日举行,具体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面试地点在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十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铁14号线方庄站A口下车向南过马路即是。
面试当天,请考生在上午7:40前,下午12:40前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门集合报道。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出示北京健康宝(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经扫码测温后后,方可进入候考室。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3:00,截至当天上午8:00和下午13: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入场。
三、注意事项
1. 请考生认真了解并严格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和进京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考前每日体温检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状况,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凡隐瞒、谎报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查验的,视情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 考生进入考点、签到时,须当天体温正常(<37.3℃)、使用北京健康宝“本人信息扫码登记”扫描考点电子登记簿二维码显示“扫码未见异常”,并提供本人《北京地区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2)及考试前48小时内(即北京健康宝显示的核酸检测天数为0、1、2天,下同)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抗原检测不能替代核酸检测),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考试前7天京外行程记录(环京通勤人员按照我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 公告发布后,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请于11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放弃声明(附件3,PDF格式扫描件)发送到邮箱:8892797@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报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10-87552180、010-87552171。
附件:
2.北京市各级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