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刑事审判的“多面手”
十二年在六十多类案件中磨砺成长
他是司法调研的“用心人”
十多篇高质量文章勾勒他默默耕耘的年轮
他是法官中的兼职教师
将经验与智慧无私分享
练达的业务
在执着的底色上闪光
他就是第四届院级审判业务专家,北京二中院刑二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丛卓义。
洞悉案情世事 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从2013年7月初任助理审判员,近十年时间,丛卓义办理案件近千件。作为二中院刑事审判的骨干力量,他既结案数量名列前茅,又承担办理了一系列大要案,部分案件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案典》。这些案件动辄卷宗多达几百册,证据庞杂,部分法律关系涉刑民交叉疑难复杂。他办理专案有迎难而上,有敢啃“硬骨头”的“钉钉子”精神。为从繁杂的证据中还原事实,捋清复杂的法律关系,他经常研究案件到深夜,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广泛查阅法律资料,确保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铁案”。
他在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将其女友约至酒店杀害,该案有两份结论不同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如何采信既是案件的争议焦点,也对被告人量刑有较大影响。经过庭审调查和庭后审查证据,他结合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前后一系列行为,对两份司法鉴定意见的分析过程和依据进行审查判断,在裁判文书中对如何采信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以及如何认定被告人刑事责任能力等争议焦点问题作出充分回应。该判决被北京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
面对新类型或疑难案件,他善于总结提炼裁判规则,形成典型案例,为同类型案件审判提供指引。在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中,被告人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的网上商城卡号和MD5值是其在网上从他人处购买,并非窃取。因侦查机关并未调取到被告人如何获取上述计算机电子数据的证据,面对新类型网络盗窃案件,能否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遇到难题。丛卓义通过对盗窃犯罪进行理论研究,将被告人破解电子数据后在网上商城进行消费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后撰写《“消费型”网络盗窃犯罪的认定》一文发表于《人民司法》,为同类型网络盗窃犯罪案件的审理提供借鉴。
践行司法为民 注重社会矛盾的终极化解
丛卓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努力在司法审判中修复被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在一起故意伤害案审理中,被告人因在小区遛狗与邻居发生口角,后将对方殴打成轻伤。被告人系体育教练,如果被处实刑有可能会对其今后执业产生负面影响。案发后被害人坚决不接受调解,案件经派出所、检察院和一审法院多次调解均未果,被告人的态度也从悔过逐渐走向反叛和极端。丛卓义知道这起案件如果不能调解,被告人服刑后回到居住社区,极有可能再次引发邻里矛盾。为此,他到当地社区走访了解情况,多次找双方及家属做调解工作,法官的用心最终解开被害人的心结,同意对被告人谅解。二审对被告人改判为缓刑,被告人当面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向 法庭提交悔过书,表示今后会做社区文明养犬的表率。
他在审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中,被告人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归还了银行部分钱款,一些银行将其归还的钱款计为利息或违约金,丛卓义敏锐地发现这与侵财类犯罪利息等不计入犯罪数额的规定不符,经过研究,他要求银行将被告人在案发前归还的钱款计入归还的本金,重新出具材料。经重新计算,被告人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数额较之前有大幅减少,二审将被告人刑期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改判至七个月。后他撰写《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入罪标准及数额认定》一文,将其在审理该案件中提炼的裁判规则发表在《人民司法》上,该裁判规则被新修订的司法解释所吸收。
深耕司法调研 传承司法经验与审判智慧
对于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他始终保持学习心态,结合理论进行深入研究,不断精进刑事审判业务。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期间,丛卓义发现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采纳存在问题。他在201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与耶鲁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项目总结及中美比较研讨会”中,针对该问题进行主题发言,后对该问题做进一步理论研究,撰写的论文《论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理性采纳》在《北京审判》发表。
他在监察体制改革、非法证据排除等领域也有较深入研究,参与撰写北京法院《刑事一审程序办案规范》,在《中国审判》《人民司法》《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审判前沿》《人民法院报》等发表论文、案例等数十篇,撰写多篇论文在北京法院学术讨论会、首都法学家论坛、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年会等获奖。
2018年丛卓义被聘为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为市高院、丰台公安分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单位就刑事案件证据审查、量刑规范化等内容进行授课,其中“刑事裁判文书撰写方法”课程入选2019年北京法院精品课堂。
“既然选择了审判事业,就要用一生的努力去谱写,唯有更多付出才能持续精进,行稳致远”。他坚信,努力在刑事审判中精耕细作,为刑事司法进步不断贡献力量,就是他提交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