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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通知
作者:干部处  发布时间:2024-01-08 10:55:42 打印 字号: | |

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1日,采用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

二、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公务员考试报名表;

3.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

4.学生证;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 ;

6.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特殊情况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司法部(局)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司法警察岗位不需要提供;

8.个人简历;

9.学信网学籍学历状态相关材料(本科,研究生阶段都需要提供);

10.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户口本(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北京户口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非北京户口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11.京外院校考生提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相关证明(如获得与以上奖项具有同等效力的奖励,还需上传学校出具的证明)。在京外就读的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本;

12.《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1);

13.《资格复审人员登记表》(附件2,以EXCEL格式发送)。

三、相关要求

以上材均需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请勿将所有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述材料需单独扫描,互相独立。请于1月11日中午12点提交材料至邮箱sezy2021@163.com,如有材料暂时无法提供的情况,请在附件1《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中予以说明。如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招录环节,请填写《放弃声明》(附件3)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请按照上述标准提供材料。请注意,递补不必然参加面试,能否参加面试以最终面试公告为准。如放弃递补资格,请填写《放弃声明》(附件3)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如有疑问,请联系010-87552180。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8日


附件1 承诺书

附件2 资格复审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3 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责任编辑: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