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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能动司法办好人民群众“冷暖大事”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24-03-08 10:39:28 打印 字号: | |

冬季供热不仅是能源工程和环保工程,还是涉及千家万户的重要民心工程。在北京这一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的超大城市,暖气热不热是事关数百万家庭的“冷暖大事”。为了实现“未病先治”,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北京二中院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从源头防范风险、实质性化解供热纠纷、办好民生案件的法宝,针对性开展诉源治理工作。

 一、立足中级人民法院职能定位,发挥裁判指引作用

“法官,我已经提供了温度不达标的照片和视频,能提供的证据都提供了,够充分了么?”

“法官,我整个冬天都没有在这里居住,没有享受到供暖服务,为什么还要交供暖费?”

“法官,业主房子内的温度已经18度以上了,我们提供的供暖服务是达标的,只是业主自身感觉不热而已。”

“法官,没有第三方的检测,我们不认可供暖公司的测温方法,室内温度就是不达标!”

这些问题是法院在受理供热纠纷中经常遇到的。

供热纠纷虽然法律关系简单、争议焦点明确,但是在催缴证据审查认定标准、暖气到底“热不热”、特殊户型收费标准、停暖条件认定等方面均需要依法稳妥处理。

审理化解供热纠纷,不仅要保障群众采暖利益,同时亦应促进供热单位规范供热、健康发展,平衡好供热单位和用热人间的利益。为此,二中院在收集到大兴法院对于此类案件裁判的相关难点后,深入开展专题调研,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制定《供用热力合同纠纷裁判指引》,进一步明确审判思路和裁判规则,发挥指引作用。二中院还与大兴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集中供热纠纷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力求形成“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

 二、树牢大局意识,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二中院坚持需求导向,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北京市“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基层治理实践,和辖区法院联合参与接诉即办“每月一题”集中供热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北京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及供热问题工单和北京法院受理的供热合同纠纷案件深入调研,积极回应司法服务需求,助力基层平安建设和治理水平提升。集中供热问题调研报告从供热合同纠纷的受理情况与基本特征入手,深入分析纠纷成因,提出健全完善对策建议。该报告获得市领导批示肯定,相关对策建议为即将出台的《北京市供暖条例》注入了司法智慧。

二中院还积极通过司法建议,构建纠纷专项治理协调联动机制。在案件审理中,主动分析研判供热案件群众诉求,提炼共性问题,分别向供热单位或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使供热单位提升服务质量,为行政管理部门完善政策提供参考,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助力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加强府院联动,形成纠纷化解与预防合力

实践中,当供热纠纷进入法院时,供暖季往往已进入后半段、甚至将近结束,纠纷解决的时效性要求很高。同时,解决供热纠纷必须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

为此,二中院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在夏天即就“如何预防供热纠纷”开展座谈研讨,坚持问题导向,进行主动治理。二中院在全面梳理供热企业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及北京市重点供热项目基础上,协助行政机关审核出台新的供热采暖合同示范文本,从源头上规范供热单位和用热人权利义务;互派人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把握供热纠纷新趋势、新动向,助力《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条例》修订。

四、来到群众身边,将矛盾化解于萌芽

“我们要举办雷锋日活动,咱们二中院法官要不要来普普法?”这是芳星园一区居委会书记给二中院法官发出的邀请。“希望你们常来社区转转,为我们提供一些日常咨询。”这是社区居民在座谈中提出的需求。二中院民二庭党支部与双报到社区充分开展合作,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

依托“问诊+联动式”工作法,民二庭党员干警深入群众,到双报到社区了解供暖情况,掌握具体需求,收集社情民意。针对社区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引导居民理性应对纠纷。与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协作,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最大限度将矛盾就地解决,化解在基层。


 

责任编辑: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