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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专家示范庭审”开庭审理因共有产权住房被查封引发的新类型案件并当庭宣判
作者:教培处  发布时间:2024-05-27 10:20:38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审判业务专家示范引领作用,5月23日下午,北京二中院举办“专家示范庭审”活动,对一起涉共有产权住房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二中院副院长廖春迎,市人大代表李申虹、焦力、马小兰、王建生、任永杰、杨华、杨彩霞、张磊、祖彬参加活动。人民陪审员、军转干部、企业代表以及二中院部分干警现场观摩庭审。

本案系开发商原因导致共有产权住房被查封引发的执行异议之诉,系我市新类型案件。案件审理结果不仅关乎购房业主权益保护,更对后续类案审理和裁判起到示范作用。2021年,开发商与业主、代持机构就案涉房屋签订预售合同,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2023年,因开发商与债权人某公司产生纠纷,债权人申请保全查封,二中院应申请查封了案涉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业主提出执行异议后,二中院裁定中止上述查封措施。债权人遂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形成本案。

本次“专家示范庭审”由二中院审判业务专家、三级高级法官王金龙担任审判长,与艾明法官、孟龙法官会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庭审中,王金龙法官与合议庭成员引导各方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详细陈述事实,充分展开辩论,对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解读及代持机构应否参加诉讼进行了充分讨论,对业主是否享有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进行了认真审查,最终本案当庭宣判,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保护了业主合法权益。

庭审结束后,廖春迎副院长、合议庭成员与人大代表、庭审观摩人员进行了交流互动。人大代表一致认为此次庭审重点突出、规范有序,展现了法官严谨的司法作风和精湛的专业素养。观摩人员还就“案件的典型示范意义”“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的完善”“《民法典》关于共有物管理相关规定的正确适用”“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作用”等问题与合议庭成员交流了看法。

廖春迎副院长表示,本次庭审选取案件典型、审理重点突出、合议庭配合默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和“如我在诉”的价值导向作用。接下来,二中院将进一步传递司法温度、促进诉源治理,真正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域”,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