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构建了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程序,确定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地位,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又一重要法律。
新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有何影响?如何强化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之间的有效衔接?如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辖区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联席会,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发布报告,研析情况
经过各区政府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如何?行政争议缘何而起,集中在哪些领域?行政复议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北京二中院发布《经辖区各人民政府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回应。
新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体制进行了重大修改,各区政府因系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行政诉讼共同被告成为常态,行政案件结构发生一定变化。
据介绍,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北京二中院共审结行政案件2186件,一审338件,二审1829件,申诉18件,其他1件。被诉行政行为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共计569件,占全部案件的26%,其中行政复议机关为各区政府的共计195件,占全部经过行政复议案件的34%。
整体来看,经过各区政府行政复议的行政案件数量地域上在各区分布均衡,其中东城区40件、西城区41件、丰台区57件、大兴区25件、房山区29件,各区案件数量差别不大。而被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机关则呈现出分布集中的特点,原行政行为作出机关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的案件共53件,区政府组成部门的案件共142件,数量是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的约2.7倍。
案件案由同样呈现出分布较为集中的特点,行政处罚类案件54件、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31件、行政答复类案件28件、拆除(清除)行为类案件25件,以上四类案件共计138件,占比超过70%。另有涉及不履行法定职责、基本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处理等13种案件类型。从裁判方式看,以裁定方式结案35件,以判决方式结案160件,案件实体审查率较高。
报告指出,案件中反映出行政机关办理复议中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适用法律、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及应诉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在调研基础上,北京二中院提出了充分发挥复议作用、加大纠错力度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严格执行复议程序、增强文书规范和说理力度等对策建议。
主题交流,分享经验
北京二中院辖区覆盖首都功能核心区,贯穿中轴线,直通经开区以及“城南计划”主战场,“四个中心”事事有关,“四个服务”件件有责。辖区各基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具有明显的区位特点,承担着为首都安全稳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责任。
“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对行政审判的影响已经逐渐显现,行政复议吸附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逐步发挥。”各辖区基层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在行政复议法修订后的经区政府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与强化工作衔接的工作做法。长期以来,辖区基层法院坚持多元解纷、能动履职理念,开展了搭建府院会商平台、协助强化行政复议化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举办辖区同堂培训等工作。
“新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行政复议工作量大幅增加,对复议队伍水平要求进一步提升。”“希望能够同各法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广泛合作,落实诉源治理。”联席会邀请了北京二中院辖区各区政府、司法局、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复议应诉工作的负责人及市区两级一线行政执法机关代表参会。行政机关代表分享了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的工作经验。据介绍,各行政机关以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施行为契机,多渠道加强学习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在案件办理中重视发挥调解和政策宣传工作,将纠纷化解在前端。更有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复议、诉讼事后追踪了解工作,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纠错减量执法能力提升等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北京二中院一直以来以高质高效办案为基点,重视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积极参加立法和重大决策论证、建立风险防控沟通机制、组织授课观摩等工作,推动诉源治理。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法治宣传的重要作用,以职能延伸助力社会治理。新行政复议法的施行给复议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政机关同各级法院联动需求增加,为北京二中院同辖区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合作、双向提升,完善现有工作方法、实现联动常态化提供了重要契机。
平台搭建,完善机制
“行政机关与法院有关负责人见了面,搭起了交流平台,并就如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了共识、明确了方向,为联动常态化打下了基础。”北京二中院副院长廖春迎表示。
北京二中院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立共同研判、协调化解、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同堂业务培训、联合法治宣传、人员交流学习的七项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级法院职能定位特点,搭建府院联动工作平台。
辖区法院同行政机关代表不仅对联动工作机制提出建议,更是初步明确了合作方向、确定了联络人员。北京二中院认真记录收集研讨问题和意见建议,作为下一步开展同堂培训等联动活动的基础材料,在准确把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定位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工作的要求。
北京二中院与辖区各行政复议机关、执法机关在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衔接、行政争议预防化解等方面形成了广泛共识,为今后法院继续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助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实现更高水平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下一步,北京二中院将以联席会为契机,认真办好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与各行政复议机关形成诉源治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合力,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行政,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