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调解这么费劲,您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因为事情不彻底解决我就不甘心,总觉得再加把劲就能成了。”
接到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时候,曹欣连着几个晚上翻阅卷宗,卷宗材料空白处密密麻麻记着疑问点。商事案件的案情大多纷繁庞杂、盘根错节,曹欣的工作习惯是收案之后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全过一遍,做到心中有数,好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不好办”是她对这个案子的第一反应。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涉及买方、卖方、发包人、承包人、保证人,相互交织的多重法律关系仿佛缠在一起的线团,很难找到关键“线头”。
本案被上诉人老李,挂靠在大发公司下面,作为实际购买人,以大发公司的名义向大泥公司购买混凝土用于工程建设。老李作为承包商,从发包商尖尖公司那里承包了这个工程。
签署混凝土买卖合同的时候,发包商尖尖公司和老李都分别签了担保书,老李的儿子也在老李那份担保书上签了名。可大发公司收到混凝土后迟迟不付货款,大泥公司就起诉要求尖尖公司、老李、老李儿子一起承担担保责任。
在与当事人的反复沟通中,曹欣了解到,老李已经负债累累,甚至可以说是身无分文;妻子为了帮他还债挪用了公司款项,已经入狱服刑;儿子身体不好,需要长期治疗——老李的家,几近支离破碎。
好几次曹欣给老李打电话,六十多岁的他都在工地上干活儿。“法官,我在抓紧挣钱了,这钱我一定去还!”工地嘈杂的声音下,老李的嗓门儿有点高。
“很多像老李这样处境的人会选择跑路,但他没有。生活已经那么不容易了,他没有放弃、没有一跑了之。是这一点打动了我。”曹欣说,“作为法官,也许我可以依法判案、就案论案,但我做不到把他们当成和我完全没有关系的陌生人,我没有办法不去理解、体会、感受他的难处,尤其是这个难处已经很直接地呈现在了我面前。”
反反复复琢磨了无数次后,曹欣终于发现了一个突破点。同为担保人的尖尖公司是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欠着老李近千万元的工程款。但还有两个难题摆在曹欣面前,一个是当时尖尖公司签担保书的时候,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现在尖尖公司就紧紧抓住这一点,主张一人公司签担保合同时没有股东决议,最多只能承担一半担保责任。另一个是,如果直接判尖尖公司、老李及其儿子各担其责,事后老李肯定还要继续起诉尖尖公司要回拖欠的工程款。那么能不能试着在这一个案子里,多做做双方工作,让尖尖公司和老李商量着承担担保责任,一揽子解决掉双方所有争议?
曹欣先是联系尖尖公司的股东,也是法定代表人,询问其是否知道公司担保之事,“是我派员工去签的,这个我知道。”股东诚实回答的声音有如天籁——突破口又大了!这意味着股东知情,担保责任不必限定在二分之一。
为了防止尖尖公司陷入连环诉讼,避免一案结一案生,曹欣反复和尖尖公司沟通商议,请他们承担大部分担保责任——毕竟老李负债累累的一部分原因也在于他们还欠着老李一大笔钱。
利益面前松口难,在曹欣摆事实讲道理一通又一通电话、掰开揉碎了和尖尖公司商量后,尖尖公司终于愿意承担本金的担保责任。接下来是如何劝说老李承担剩余的利息、违约金等部分担保责任。
这两件事反复沟通已实属不易,好不容易说服了一方,债权人大泥公司又说不调解了,除非让老李的儿子也一起还债。把自己儿子牵扯进来,可是要老李的命啊!老李又不干了!
就这样一方进一步,一方退一步,进进退退,曹欣觉得自己站在圆心上,却怎么也不能把三方拉到一起来。“今天这个说不调解了,明天那个又提新意见了,一轮轮磨着,我也是真的累了,我都想怕是调解不下去了,要不放弃吧。”曹欣叹了口气。但是眼瞅着就差一点点,曹欣不甘心。
后来,还真成了!要不说万事就怕狠琢磨,但凡察觉有人的调解意愿又松动了,曹欣马上开始“撬壳”,在一次次“攻坚克难”后,终于拿出了所有人都满意的方案。三方达成了微妙的平衡,她站在圆心小心翼翼托举着这个平衡,心里松了一口大气。
“也不是不能判,判决写起来也不难。但是不能把人逼上绝境啊,每次打电话老李都在工地挣钱,为了早日还债、为了生活。都这样了,你不帮他一把,于心不忍。”曹欣解释道,“而且如果一判了之,他再去起诉尖尖公司,新的诉讼又产生了,大家又陷进去了,公司吃不消,人也吃不消。”
一个有良知的人,面对他人的苦难怎么能转过身去不为所动?曹欣的想法很朴素,所以她尽可能去调解、去撮合,去实质性化解矛盾、从根本上消弭纠纷,能尽一分力就使十分劲。否则,她就会不甘心。